招生公告
招生公告

2018年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8-05-23点击量:


一、校  名: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国标代码:14045,在四川省招生代码:5713)

City College,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

二、校  址:

城南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1号

城西校区: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启明星大道北段

三、办学性质:

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创造条件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的高等学校(教发函〔2006〕73号)

四、办学类型:

独立学院

五、办学层次:

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创造条件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

六、录取批次:

四川本科二批次、专科批次、艺术一批次、艺术专科批次其余省份以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学  制:

本科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其它本科专业学制均为四年,专科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八、招生计划: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本、专科生,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人数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九、招生政策:

我校实行“大类招生”政策,新生按照专业大类录取,新生进校后进行一学年的通识教育学习,大二根据学生兴趣和双向选择原则进入相关专业学习。(根据学生兴趣自愿选择专业学习)

十、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法规,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3、我校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区或批次中,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不足计划数时,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我校在内蒙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是首先对我院校排名在招生计划数内的投档考取上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如有退档,则顺延录取。

5、艺术类产品设计艺术设计学动漫设计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考试、专业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6、非艺体类专业录取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生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排序录取,理科生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排序录取。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如前述成绩均相同时,外语口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7、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8、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十一、收费标准:
    1、本科文科类13000/年,理科类14000/年,艺术类15000/年;专科普通类10500/年,艺术类14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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